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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地理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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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南星
禹南星,河南省禹州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南省禹州市的古城镇、郭连乡、山货乡、褚河乡、火龙镇、顺店镇、花石乡、粱北镇、范坡乡、小吕乡、张得乡、方岗乡、鸿畅镇、朱阁乡、无粱镇、颍川办事处、韩城办事处、钧台办事处、夏都办事处等19个乡镇办现辖行政区域。
《禹州中药志》载:唐代(618年-907年)药王孙思邈曾长期旅居阳翟,行医采药,死后阳翟百姓葬之,并建祠纪念,形成一条药王祠街,是为禹境药市的萌芽。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阳翟已成为药材汇集之区,是为禹境药市的雏形。《禹州市志》、《禹州中药志》均载:明洪武元年,朱元璋号令中国药商集结钧州,认为此是禹州成为药材集散地的开始。
禹州位于河南省中部伏牛山余脉与豫东南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处淮河上游,属于暖温带季风区,年均温14.4℃,年平均日照时数2415时,无霜期218天,年平均降水量680毫米;多丘陵岗地,排水良好;其四季分明,水热资源充足的气候特征适合天南星等各种药用资源的生长发育。
禹南星味苦、辛、温、有毒。归肺、肝、脾经。有燥湿化痰,祛风止痉,散结消肿的作用。用于顽痰咳嗽,风痰眩晕,中风痰壅,口眼歪斜,半身不遂,癫痫,惊风,破伤风。生用外治痈肿,蛇虫咬伤。
2006年12月28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对“禹南星”实施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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