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 国家地名普查 时间:2015-09-17 10:04 浏览量:1494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及时反映各地普查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全国地名普查,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展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19号)要求,现将各省(区、市)地名普查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立组织体系。各地高度重视地名普查,积极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普查机构。除海南省外,各省(区、市)均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形成工作机制。各级地名普查机构明确了内部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规则,形成了日常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技术支持。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甘肃、宁夏、新疆17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建立了省级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或专家组,河南、湖北、湖南等省份和新疆兵团明确了省级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
二、健全制度规范。各省(区、市)制定了省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云南、西藏、陕西、宁夏10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出台了地名普查实施细则或技术方案。吉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10个省份出台了规范地名普查购买服务的文件。河南、湖北、海南、云南、新疆等省份制定了普查软件技术规范,湖南制定了普查成果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规定、数据库建设等技术标准,西藏制定了普查成果验收标准。
三、落实保障措施。在资金方面,2015年中央财政拨付地名普查中央补助资金8.2724亿元。各省(区、市)按照因素分配法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除上海、北京外,各省(区、市)均已将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到市县。20个省级财政落实了省级普查经费,河北、辽宁、福建、山东、广西、云南的省级财政安排资金超过1000万元。在人员方面,多数省(区、市)和县(市、区)组建了地名普查队伍,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举办了普查培训班,提高了普查人员能力。在软件方面,各地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办软件设计规范要求,积极推进软件研发。其中,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18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完成了软件研发,其中天津、吉林、上海、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已将软件下发市县使用。在物资方面,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免费发放了普查用图、数据和手持终端设备,地方各级普查办配备了办公用房、电脑、GPS等普查设备,上海、江苏、湖南、广西、甘肃等省份根据普查需要发放了1:1万或更大比例尺地图,为开展普查提供了必要的物资保障。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省(区、市)积极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浙江、江苏、福建、山东、湖北、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3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出台了省级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各省(区、市)普遍建立了地名普查网站或专栏。大多数省份制作、发放了普查海报、宣传单、宣传册等资料,编发了普查简报,利用多种媒体开展了多种形式宣传。山西、江西、湖北、陕西等地开展了普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
五、推进普查实施。各省(区、市)普遍开展了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北京、广东等省份印发了资料收集工作指导文件,北京、浙江、山东、湖南、广西、甘肃、陕西等省份完成了市级和区县层面资料收集工作。天津、内蒙古、浙江、福建、广西、重庆、西藏、甘肃等省份开展了外业调查工作。各级地名普查办不断加强督查指导,福建、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新疆等省份召开了普查工作推进会,天津、山东、广东、广西、湖北、湖南、西藏、陕西等省份编制了地名普查工作指导手册,内蒙古、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广西、甘肃、青海等省份成立督查组,对县(市、区)地名普查进行了现场指导。
六、加快成果转化。河南、重庆、西藏、新疆出台了本省(区、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海南完成了规划制定,山西、江苏、浙江、江西、新疆兵团正抓紧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湖北下发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任务解析》。山西、江西、新疆兵团启动了地名志编纂工作。
从督查和各地报送情况看,当前地名普查工作中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普查进度不均衡。大多数省(区、市)开展了普查实施阶段工作,但仍有一些省份准备工作滞后,尚未进行外业调查,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海南、四川、青海、宁夏13个省份尚未确定普查软件。二是经费落实不到位。黑龙江、上海、江苏、湖南、西藏、宁夏等省份中央补助资金拨付速度较慢。吉林、贵州、西藏、新疆等省份今年省级财政没有安排普查资金。内蒙古、江西、河南、宁夏等省份省级普查资金预算尚未落实。黑龙江、安徽、海南、陕西、青海等省份和新疆兵团的省级财政安排普查资金不足200万元。不少市县普查经费落实困难,严重依赖中央补助资金。三是普查专业力量不足。各级地名普查机构普遍缺乏专业人员,个别县级普查机构没有配备专业人员。四是长远谋划不够。对基础性、宏观性、长远性工作考虑不足,特别是对成果转化谋划不够,多数省份尚未出台《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
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普查质量管理,强化普查保障措施,确保今年完成40%政区的地名普查任务。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