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85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0项),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国务院
2021年5月24日
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185项)
一、民间文学(共计12项)
二、传统音乐(共计19项)
三、传统舞蹈(共计13项)
四、传统戏剧(共计9项)
五、曲艺(共计18项)
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共计27项)
七、传统美术(共计17项)
八、传统技艺(共计46项)
九、民俗(共计24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共计140项)
一、民间文学(共计9项)
二、传统音乐(共计8项)
三、传统舞蹈(共计9项)
四、传统戏剧(共计14项)
五、曲艺(共计2项)
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共计13项)
七、传统美术(共计22项)
八、传统技艺(共计36项)
九、传统医药(共计11项)
十、民俗(共计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