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地名学理论体系的探索
现代地名学作为一门新兴科学,随着我国地名工作的蓬勃开展应运而生。近年来,地名研究取得可喜进展,获得初步成果,颇为社会和学术界瞩目。但也应看到,地名学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理论体系,与当前科学变革的步伐,地名工作的发展极不相适应,严重阻碍着中国地名学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尽快探索和构筑现代地名学的理论体系,应是我国地名学界的当务之急。
一
地名学理论体系,是现代地名科学的灵魂和核心,是地名学赖以生存和得以发展的根本所在,更是这门学科跻身社会科学之林,得到社会和学术界广泛承认的决定因素。
现代地名科学,就其本质而言,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建立的一门认识和探求地名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性学科。它从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是综合性、系统性、交叉性很强,却有着特定理论的独立性学科。地名学理论以研究地名现象的地名学作为对象,探讨和揭示地名学本身的科学规律及概念体系,实际是地名学最为基本和基础的理论。其理论体系应是一个多层次、开放性的,有着严谨的逻辑结构和层次结构的科学理论系统。笔者认为,较为完整、健全、科学的地名学理论体系,起码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最高层次是地名哲学,这是指导地名科学的总理论、总方法论。实际上,地名哲学是关于地名专业世界观的科学,即为系统化、理论化、具体化的地名观。科学的地名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和历史唯物地名观。有关地名学本身的哲学思辨——地名科学也可归入这一层次。中间层次是地名学专业基本理论,它是地名学的主体理论和研究一般地名现象的理论依据,包括地名学概论、地名学认识论和地名学方法论。这是地名学理论最重要的层次,因为它是具体的、实证的理论,不仅对其它理论层次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对所有地名学研究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理论指导功能。第三层次是地名学所有分支学科各自特有的最为具体的理论,按其研究对象、特性及功能的区别,可以分为综合性学科、区域性学科、交叉性学科、方法性学科、部门性学科、应用性学科、技术性学科等七个方面,包括地名学数十门乃至更多,这些都是地名学实用性、实践性最强的理论。三个层次的理论内容,一方面三位一体,不可分割,另一方面各有自己的独立性,不能相互取代。不仅有着高层次理论指导低层次理论的关系,而且各层次理论有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密切关系,任何层次理论整体上如若取得质变性的突破,往往会带动和推进其它层次理论发生相应的变化和进展。这样的地名学理论体系,是试图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普遍原理,运用到地名学研究实践之中,为地名学工作者提供认识和研究地名发展规律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论,进而奠定地名学的概念体系、方法论体系和学科结构体系之基础。
二
地名哲学是关于地名专业世界观的科学。作为地名学的最高理论层次,它处于地名学与一般哲学的交叉边缘区,以人们看待地名现象的总观点——地名观为理论核心。因此,可以认为地名哲学就是系统化和理论化了的地名观。理论上讲,地名观是启发人们对地名现象总体运动及其客观发展规律认识的哲学概括,它在一般世界观的指导、限定下,从对地名现象的具体考察实践中来,并在对地名研究成果不断总结概括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人们,现代地名学研究的初步成果亦已证实,唯一正确、科学的地名观,就是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地名观,即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在认识和研究地名现象总体运动及客观规律方面的具体实践和体现。它作为各门社会科学的共同理论基础,对所有社会科学门类都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毫无例外,同样也是从属社会科学范畴的现代地名科学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科学地名观最为基本的观点认为,地名是人们(主体)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存在的地名实体(客体)反映和认识之后,出于识别定位和指称的必要,而按主观意识或愿望赋于地名客体的指代性语言符号,这就是辩证唯物的地名发生观。进而认为,地名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历史产物、地理事物,不是孤立无关、静止不动的,而是相互联系,不断发展、变化的,其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地名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也就是说,地名具有绝对的变动性,稳定性只是相对的,这就是历史唯物的地名发展观。上述观点揭示了地名的本质属性及地名发生、发展的基本原理,在其指导下,还要进一步解决地名是怎样产生的,地名是怎样发展的,地名的发展规律及影响因素,地名的符号特征及趋向,地名及地名学概念体系的确立······,一系列地名哲学论题。应该指出,这里要解释和探索的并不是一个或几个具体的地名,乃至某个国家或民族的地名系统,而是世界上所有的、一切的地名,即世间客观存在的地名现象,也就是从地名哲学的理性高度,在整体上历史地、辩证地、唯物地、系统地揭示地名现象最一般、最普遍的客观规律。总之,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地名观是地名学工作者进行地名认识和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观点,是指导地名学的总理论和总方法论。试想有不同的地名观,就会在其指导、限定下产生不同的地名概念、地名学基本理论,甚至不同的理论体系。诸如,只片面认为地名是地理事物,则会产生地名学是地理学分支学科的不科学论点,进而从地名学的性质、方法、意义等基本问题上,单方面强调地理学的影响和作用;如若只认为地名是一种语言符号、专有名词,则又会使地名学陷入语言学的窠臼。只有在正确科学的地名观指导下,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系统的考察和认识地名现象,认为地名是具有多重属性的客观事物,才能建立起具有科学逻辑的地名学概念体系和理论体系。因此,从理论体系结构上看,历史唯物地名观和辨证唯物地名观的理论内涵是地名学最高层次的理论,实为地名哲学的核心。
三
地名学专业基础理论,是在科学地名观的指导下,所建立的地名学的主体理论。包括地名学概论、地名学认识论和地名学方法论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地名学概论,顾名思义、就是地名学本身基本概念和理论的概括论述。是对地名学最为基本的概念体系及各个概念内涵,进行概括性陈述和限定的一门理论。它对于地名学概念及理论的陈述,主要是从总体上进行规范性研究和定义性限定,而不涉及更为具体、细微的地名学分支理论,但对它们却有着至关重要的指导功能。地名学概论主要概而论述和确定:地名学的概念、定义、对象、性质、范畴、内容、结构、任务、作用、学科体系、学科发展史、与相关学科关系等一系列最为基本的概念问题。如从地名哲学的基本意义和理性高度,可以确立:地名学是研究地名现象及其发生、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之严谨定义。进而确知,地名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地名现象:即世界上无论任何时空范围、任何民族语言、任何类型的所有一切客观地名,即客观存在的地名现象。最终应当确认,地名学是社会科学领域里的一门综合性极强的独立性学科。总之,科学的地名观才能使我们建立正确、科学的概念体系,才能进而构筑完善、健全的理论体系。
地名学是以地名现象作为认识和研究对象的学科,它在一般认识论的指导下,从而形成地名学认识论。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一般认识论,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地名学认识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即为地名学认识论。它主要研究地名认识活动的形式、过程、特点、功能、规律及与地名实践活动的关系等问题。具体说来,主要是探讨和回答:什么是地名及地名现象,地名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地名认识从哪里来,地名认识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地名认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阶级性与科学性、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关系,地名认识的社会功能、检验标准,地名认识的发展变化及动力等一系列课题。地名学认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地名是人们对客观地名实体的反映和认识。它还强调地名实践是地名认识的基础和前提,即地名认识来自人们创造、改造和认识客观地名世界的实践活动。而且,地名实践还是地名认识发展的动力,还是检验地名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地名认识的目的,因为人们的地名认识最终还要服务于地名实践和地名学研究。地名学认识论的作用是帮助地名学工作者的思维方式、认识方法趋于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多样化,从而使地名学者的主体认识与客观地名事实及地名规律,尽可能的达到一致。总之,地名认识及认识论的研究,对于地名研究深化及地名学理论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能不承认国内地名学界地这方面的研究尚属空白。
地名学方法论是有关地名研究方法的理论。是地名学工作者对地名学如何研究地名现象的基本方法和一般形式的理论概括,它主要是探讨各种地名研究方法中的理论问题和各种具体方法共有的科学逻辑问题。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确定的认识对象,任何一种客观事物,它都蕴含着普遍、特殊和个别三方面的东西,是事物普遍性、特殊性与个别性的辩证统一。而地名学的对象——地名现象,作为一种客观事物,也毫无例外,这就决定了人们认识、研究地名的方法、在地名哲学的指导下也必须是一般、专门和个别方法的辩证统一。由此,奠定了地名学方法论体系的构架大体有四个层次:一是个别方法,即只适用于地名学某分支学科里个别问题的方法;二是专门方法、即只适用于地名学某一分支而不适合其它分支学科的方法;三是一般方法,即普遍适用于地名学任何学科或分支的方法;四是哲学方法,为地名学方法论的最高层次,主要是从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统一的意义上把握地名哲学对地名研究方法的指导功能和统率作用。上述四个层次的方法之间具有相互促进、依赖、渗透和转化的密切关系。我们应进一步在科学地名观和正确方法论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创建多样化、多层次、多侧面、多功能、相互联系和补充,并且是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地名研究方法系统。
四
地名学各分支学科理论,是在地名哲学及地名学专业基础理论的指导和限定下,针对客观地名现象的各种特性和各个侧面,建立的最具实践意义的具体理论。前已述及包揽了综合性、区域性、边缘性、方法性、部门性、应用性和技术性七个方面数十门分支理论,限于篇幅现仍按大的方面举例概述如下:综合性地名学科理论,系指运用综合性观点和方法,系统地研究一般地名现象的理论。诸如:地名起源学、地名演变学、地名通名学、地名结构学、地名类型学、历史地名学、断代地名学、社会地名学、文化地名学等许多分支学科理论。区域性地名学科理论,系指运用区域性的观点和方法,对某特定区域、民族、语言(也以地域为特征)的地名总汇——地名系统,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层次的综合系统研究的理论,即为区域地名学。在区域地名学理论指导下,进而探讨诸如亚洲地名概论、中国地名概论,及河北省地名、藏语区地名、华北平原地名、黄土高原地名概论等区域地名理论,这些也是地名学研究的主体内容之一。边缘性地名学科理论,泛指地名学与其他有关理论科学相结合、交及而产生边缘性理论。诸如地名历史学、地名语言学、地名地理学、地名地图学、地名民族学、地名民俗学、地名心理学、地名美学等边缘性分支学科理论。方法性地名学科理论,系指主要运用某一理论和研究方法建立的地名学分支理论。如地名分类学、数理地名学、统计地名学、训诂地名学、比较地名学、地名区划学、地名层次学、地名考证学等诸多以研究方法为主体的学科理论。部门性地名学科理论,系指探讨某一部门类型地名群体系统特征和规律的学科理论,如人文地名学、自然地名学、政区地名学、聚落地名学、山体地名学、水体地名学、岛礁地名学、交通地名学等某一类型地名的理论。应用性地名学科,系指为地名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的具有直接应用功能的理论。包括地名管理学、地名规范学、地名命名学、地名更名学、地名译写学、地名拼写学、地名应用学、地名档案学、地名索引学等众多最具实践性和应用性的分支学科理论。技术性地名学科理论,主要指地名资料编纂和处理、利用的技术及理论,包括地名词书编纂学、地名志书编纂学、地名期刊编辑学,及地名信息系统、地名资料微机处理技术、地名档案资料保护技术、地名图编绘技术等若干技术理论。
作者:路洪昌
来源:《中国地名》199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