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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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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平原村民委员会 |
罗马字母拼写 |
Píngyuán Cūnmínwěiyuánhuì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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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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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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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平原大队 |
所在(跨)行政区 |
洛阳市 宣阳县 高村乡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平原村民委员会是因村级行政组织改革,由村民民主选举而产生,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地理实体概况 |
平原村民委员会所在(跨)行政区为高村乡,地处高村乡南部,距乡政府驻地11千米。村民委员会驻平原村。其管辖范围东邻麦村,南邻阡陌岭村,西邻河站村,北邻张延村。下辖上村、下村3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共3个委员会。总面积约2.25平方千米。总户数为210户居民,总人口为974人。男412人,女562人。主要由汉族人员构成。耕地面积有2211.00亩。年产粮食485吨,其中夏粮293吨。年产油料71吨。年产烟叶271吨。年产蔬菜1254吨。年人均收入6293元。主要作物物产: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经济作物有烟叶、花生。经济来源以务农、务工为主。主要交通干道有韩茶线,从平原村南1.6千米处通过。长途电话区号:0379。联系电话:18637921176。邮政编码:47164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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