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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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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五三农场 |
罗马字母拼写 |
Wǔsān Nóngchǎng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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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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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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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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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驻马店市 确山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53年建场,隶属于河南省公安厅。1969年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五七干校。1972年恢复原名。1983年属河南省司法厅。2010年撤销,地名废止。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确山县东南部,距县政府驻地东南35千米。 东邻后徐庄,南邻王屯,西邻大戴庄,北老海子。1953年建场。属省直辖国营农、工业综合经营单位。耕地面积19445亩。全场共有8339人,干部528人,工人1029人。有机关职能科室21个,下设一、二、三农业分场。农场内有砖瓦厂、造纸厂、修配厂、面粉厂、汽车队、基建队、水电所、劳动服务公司、医院、幼儿园、学校、党校、明港办事处等单位。年平均气温15℃,最高温度41℃,最低温度-9℃,年均降水量950毫米,年均无霜期223天。主产小麦、玉米、大豆。工业以机制砖瓦、造纸为主。纸销往河南、安徽、湖北、广东等地。年工农业总产值1502.1万元,年总收入2504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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