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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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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抗日前方县委旧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Kàngrìqiánfāngxiànwěi Jiù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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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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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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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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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郑州市 荥阳市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该遗址为中华民国(1943年)文化遗存,2008年10月荥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调查,2010年8月定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崔庙镇车场村民委员会车场自然村,崔庙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南6.1千米处,属崔庙镇。北至朱庄,南至软枣泉,西至姜家岭,东至草庙。占地面积75.56平方米。1943年中共荥阳县县长冯国彦曾在南草屋居住,皮定均、崔金标、刘丰举、魏海等也在此居住,并开会发动群众,扩大抗日武装,此院地势高,视野开阔,且背靠窑洞,有动静即可从北屋窑洞上铁巩岭,1944年,国民党军队进行反攻,我军撤走,此后该院一直由杨文换一家居住。前方县委在当时起到发动群众,扩大抗日武装的作用,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贡献,其旧址县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管理单位是荥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1-85222211。有庙王路通于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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