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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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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董升妞抗捐打衙遗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Dǒngshēngniūkàngjuāndǎyá Yí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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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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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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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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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新乡市 原阳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遗留,得名为董升妞抗捐打衙遗址。 |
地理实体概况 |
董升妮抗捐打衙遗址旧址位于原阳县原兴街道西街村原水利局院内,面积约3000平方米。董升妮,为清光绪年间人,自幼丧父母,仗义疏财,相传,他一夜就烧毁18家地主的麦垛。因为当时地银较重,地方官又随意加税,光绪二十九年(1903)五月,阳武人们多人聚众要求减免赋税,阳武知县陈劭祖登城劝谕不退,众人拥入城内,围攻县衙。因知县走避,将县衙捣毁一空,后将为首的董升妮逮捕杀害。知县陈绍祖也服毒自杀于署中。董升妮率众捣毁县衙一事影响极大。县衙旧址已被水利局占用。1977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原阳县文物管理所管理,负责人李婵。
邮政编码是453500,电话区号是0373,联系电话是728069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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