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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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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部旧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Jìnjìlǔyù Yězhànjūn Sīlìngbù Jiù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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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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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刘邓大军司令部旧址二 |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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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85年8月18日,新县人民政府印发新政〔1985〕63号文件,将刘邓大军司令部旧址二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箭厂河乡箭厂河居民委员会下辖的大塆,主体结构良好,屋面漏雨,木制构件霉变,保护级别为县级,保护范围是6间房,周围10米。主要事件:1947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战略反攻,晋冀鲁豫野战军在刘伯承、邓小平的率领下,由豫北强渡黄河挺进大别山后,总部即设在这座房子里。刘伯承、邓小平、李先念、李达等领导同志都曾在这里住过,并在这里召开过旅以上干部会议。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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