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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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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吉鸿昌烈士墓 |
罗马字母拼写 |
Jíhóngchāng Lièshì Mù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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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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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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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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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郑州市 二七区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64年由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命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嵩山路街道黄岗寺村北的郑州烈士陵园内。海拔129米。墓体用白水泥筑成,长3.2米,宽1.4米,高0.6米。墓前立方形白玉墓碑,碑宽0.95米,厚0.23米,高1.6米。吉鸿昌(1895~1934年),字世五,扶沟县吕潭镇人。曾任国民革命军冯玉祥部师长、第二十一军军长和宁夏省政府主席。1931年,因反对进剿鄂豫皖工农红军,被蒋介石强令出国。1932年“九一八”事变后回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5月,联合冯玉祥和方振武在张家口组成察绥民众抗日同盟军,任同盟军第二军军长兼北路前线总指挥。同盟军在日伪和国民党军队夹击下受挫后,吉鸿昌在北平和天津继续从事抗日救国活动。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被国民党特务逮捕,同年11月24日,在北平英勇就义。保护级别2009年被确定为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单位是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112-26号,联系电话0371-68839891,邮政编码450000。有南北走向的嵩山南路通于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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