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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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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芦村河遗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Lúcūnhé Yí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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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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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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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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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郑州市 二七区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2008年6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芦村河遗址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二七区侯寨乡郭家嘴行政村芦河村。东至金水河,南至南四环,西至盆刘村,北至东沟。面积80000.00平方米,是一处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大型遗址。该遗址东部、南部紧临金水河,西北部为一条发源于黄龙岗的金水河支流,西南部为梅山余脉,地势较高,起伏不平,东北部为丘陵区,地势有南向北缓平。芦村河遗址面积大、文化遗存丰富,这是在河南境内继偃师二里头遗址,巩义稍柴遗址、郑州大师姑城址之后新发现的有一处大型聚落遗址。该遗址的发现在郑州市地区东部尚属首次,填补了该区域无大型二里头文化聚遗址的空白。保护级别为省级。管理单位是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112-26号,联系电话0371-68839891,邮政编码450000。有南北走向的南四环通于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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