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是洛阳市中心城区之一,地处洛阳市区东部,东与洛龙区接壤,西与老城区毗邻,北依邙山,南濒洛河,素有洛阳“东大门”之称。1957年建区,因古老的瀍河横贯其中且回族群众相对聚居而得名,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城市区之一。下辖1个回族乡,7个街道办事处,共有30个社区(含15个村改居社区)。辖区总面积41.7平方公里,总人口19.1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93%。
洛阳城东的瀍河回族区历史上曾是多个朝代的京畿之地,有着底蕴深厚的悠久文化历史。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商,建立西周王朝后,到周成王时(周公据卜辞吉兆,于瀍河下游两岸勘定),在瀍河东西分别建筑两个城堡,西为王城(今王城公园附近),距瀍河6千米;东为成周城(今白马寺镇东约1.5千米),距瀍河9千米,今日的瀍河回族区所辖区域就处在二城之间的交通要地。从1963年在辖区北窑一带发掘出的西周贵族墓葬和1974年在辖区五股路东发掘的西周铜作坊来看,瀍河辖区就是西周东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元前770年,平王迁都于洛邑,史称东周,辖区为京畿要地。
公元前249年,秦建三川郡,郡荥阳,后迁洛阳,辖区属河南郡。
公元25年,光武帝刘秀在推翻王莽“新”朝之后,定都洛阳,辖区为京畿之地。
公元220年,曹魏文帝(曹丕)建都于洛阳,辖区为京畿之地。
公元265年,武帝(司马炎)建都洛阳,辖区为京畿之地。
公元483年,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辖区为京畿之地。
公元605年,隋炀帝在洛阳营建东都城。次年3月,隋炀帝下令把原洛阳城的居民和全国各地富商大贾迁徙到洛阳城居住,使辖区由农业区转化为东都城的一个重要居民区,有25个里坊和1个市场,约居住5万户,25万多人,并在城北(今瀍西街道办事处所辖古仓街北端)营造含嘉仓城,是隋王朝贮粮大仓库。
公元960年,进入北宋,国都开封,洛阳成了陪都,并称西京,后女真族建立的金朝和北宋,也迁都开封,仍以洛阳为陪都,号称中京,辖区为洛阳县。
元、明、清三个朝代,洛阳的政治地位,始降为特殊郡县,再降为一般郡县,辖区成为郡县城的东关地区,并从元代开始逐渐形成回族人聚居区。
民国时期,辖区属洛阳县一区、二区管辖。
1948年3月、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陈庚率团两次攻克洛阳,瀍河的人民群众获得解放。辖区的东关、北窑、北关、马坡划为市第三区,区政府设在东关(原东关派出所院内),后迁到洛阳东站。
1949年2月第三区与南关、西关合并为第二区,区政府驻老城区东新安街。
1950年撤销区建制,所属乡镇改属市郊区,街道直属市政府。
1951年10月,恢复区建制,辖区隶属第二区。
1952年成立民族乡,管辖自然村的农业生产。
1953年,瀍东回族自治区(乡级)成立,从二区中分出,机关驻东关大街。7月,洛阳市二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代表大会列为瀍河回族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3月,二区划归洛阳市郊区。
1955年7月,一、二区合并为老城区,原辖爽明街办事处、新安街办事处、瀍东回族自治区和民族乡归老城区管辖。
1956年12月,老城区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代表大会列为瀍河回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7年7月,市委决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筹建瀍河回族区,11月1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下辖瀍东回族自治区(乡级)、民族乡、爽明街办事处、新安街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