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平顶山市市区西部的宝丰县和鲁山县之间,是20世纪50年代后兴起的平顶山西部远郊以煤炭产业为基础的工业区,因石龙河纵贯全境而得名。石龙区东西南北位于东经112°49′56.88″~112°53′11.85″,北纬33°49′38.71″~33°55′40.29″之间,总面积60.84平方千米。东与宝丰县张八桥镇交界,西、西南与鲁山县仓头乡和张店乡毗邻,南与鲁山县梁洼镇相接,北与宝丰县大营镇接壤。区人民政府驻地位于人民路东段路北,东距平顶山市新城区35千米,东北距省会郑州市154千米。
地形地貌
石龙区地处伏牛山系外方山东麓浅山丘陵地带韩梁煤田腹地。境区地势西高东低,境内西部有娘娘山、羊角山、马山、条山、青草岭。娘娘山是鲁山、石龙区、宝丰三县区交界山,羊角山、马山、条山是石龙区与鲁山交界山。中部有石龙山、黑鱼山、花果山、红石山。东部有黑虎山、祖师庙岭等。整个地形呈“川”字形分布。岗地呈西北—东南走向,两侧平均坡度1%~6%。最高点娘娘山主峰海拔528.4米,东南最低处海拔161.4米。境内气候为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5℃,年均无霜期213天,年均降水量632.6毫米。
自然资源
石龙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经勘探已发现有能源矿产、建筑材料、冶金辅助材料、有色金属等4大类12个矿种。其中储量最大并正在开发利用的是原煤和水泥灰岩。原煤累计探明储量3.5亿吨,现保有储量6543万吨。水泥灰岩储量1.7亿吨。此外建筑材料矿产还有花岗岩、玄武岩、大理石、水泥黏土、陶瓷黏土,冶金辅助材料有溶剂灰岩和耐火黏土,有色金属矿产铝土矿,非金属矿产有玛瑙等。境区土地贫瘠,加之煤矿开发造成土地的塌陷,矸石山大量占地和其他工业对土地的占用及采煤造成地下水流失,水位下降,使境区农业生产更加脆弱。
历史沿革
石龙区是平顶山市4个市辖区之一,是20世纪50年代后兴起的平顶山西部远郊以煤炭产业为基础的工业区。
石龙区夏商属豫州,东周为王畿属地,春秋属郑、楚,战国时属楚、魏,秦时属三川郡,汉初属颍川郡,三国时期境区属曹魏。北魏太和中期置符垒县(治所在今宝丰大营),辖区属符垒县;北魏永安元年(528)置汝南郡,治所在符垒城,领汝南、符垒二县,境区仍属符垒县。隋唐以后,辖区一度属龙山、龙兴、梁县、汝州、宝丰等管辖。
石龙区在建区前历史上无独立县级行政建制。军营、泉上、北郎店、楝树店、许坊5个农村社区建区前属鲁山县管辖。其余16个农村社区,明成化十一年(1475)前属汝州管辖;1475年复置宝丰县,辖区属宝丰永宁乡管辖,清初又划归汝州余屯里;1935年12月,在插花地划分时大营镇划归宝丰县管辖,境区属大营区。1960年1月撤宝丰县,5月,平顶山市人委设立韩庄矿区等5个城市人民公社,境区属平顶山市韩庄矿区城市人民公社,是历史上第一个县级行政建制。1971年5月设立西区,辖鲁山1个大队,宝丰10个大队,共27个自然村及其地域上各驻区企业。1997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平顶山市石龙区,辖原平顶山市西区行政区域。2013年4月,国家发改委批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为全国首批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5个试点县区之一。
2014年7月30日,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了《平顶山市实施区域代管共建石龙独立工矿区及产业集聚区工作方案》,决定将宝丰张八桥镇嘴陈村、大刘村、河湾村、下河村、贾岭村,大营镇何庄村、康洼村、相厂村、韩庄村、宋坪村,鲁山县梁洼镇许坊村、楝树店村、泉上村、北郎店村,共14个行政村移交石龙区代管。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移交接收工作从7月31日开始,到8月20日结束。石龙区按照“真诚欢迎、平稳有序、和谐相处、共谋发展”的总体要求,成立代管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共代管接收宝丰县、鲁山县移交的14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小学7所(其中宝丰县4所小学、鲁山县3所小学),1个教学点,总国土面积27.7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60.6公顷,共计4881户,合计19805人。宝丰张八桥镇嘴陈村、大刘村、河湾村、下河村、贾岭村5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划归石龙区龙河街道代管;宝丰大营镇何庄村、康洼村、相厂村3个行政村(3个自然村)划归石龙区人民路街道代管;韩庄村、宋坪村2个行政村(3个自然村)划归石龙区高庄街道代管;鲁山县梁洼镇许坊村、楝树店村、泉上村、北郎店村4个行政村(8个自然村)划归石龙区龙兴街道代管。
2016年4月,石龙区代管接收的宝丰县大营镇韩庄村又移交给宝丰,龙祥社区韩庄矿居民5200人转宝丰管理。
2017年12月22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7〕4号批复,石龙区13个代管村除北郎店外,其余12个正式划归石龙区管辖,北郎店继续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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