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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简介
    河南省行政区划与地名学会是由从事行政区划、地名两个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高等院校及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地名爱好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团体;是经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在河南省范围内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业务主管单位是河南省民政厅。主要业务范围:行政区划与地名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咨询服务;接受委托对行政区划变更及地名命名更名进行论证、风险评估;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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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汉字  叶县
罗马字母拼写  
使用时间
简称 别名 曾用名
所在(跨)行政区  平顶山市  叶县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地理实体概况
叶县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南,是“中国岩盐之都”,辖3个街道、15个乡镇、553个行政村,89万人,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
叶县不仅有内涵丰富的明代县衙,更具有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 古为豫州地,周属应侯国,春秋时期为楚国附属国许国国都。 叶县是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叶姓始祖沈诸梁的封地, 是世界2300万叶氏后裔的祖地。
此外,叶县矿产资源丰富, 以盐为最,展布面积400平方公里,储量3300亿吨, 品位居全国井矿盐之首,被国家矿业联合会命名为"中国岩盐之都"。
叶县历史悠久,夏、商时,叶县属豫州之域。西周时,叶属应国。
春秋时期,楚国灭应,建立叶邑,叶属楚。据《左传》记载:鲁成公十五年(公元前576年),楚公子申迁许于叶。叶邑曾一度成为许国的国都。鲁昭公十八年,楚封沈诸梁于叶,号为“叶公”。
 
战国时期,叶邑属韩,公元前230年,秦灭韩后叶邑属秦,改名叶阳。昆阳先属魏,后亦属秦。
秦代,叶县属南阳郡,昆阳属颖川郡。
西汉改叶阳为叶县,昆阳县与之并设。叶县属南阳郡.昆阳属颖川郡。其间,叶县曾为长沙定王子的封地。昆阳为舞阳侯樊哙的封邑。
东汉,叶县属南阳郡,隶荆州部;昆阳后颖川郡,隶豫州部。永初元年,曾封邓悝为时候,但其坚辞不受。遂改封傅俊为昆阳侯。
三国,叶县、昆阳均属魏。叶县初为荆州南阳郡管辖,黄初中(公元221年),析置义阳那,叶县改属荆州义阳郡。昆阳属颖川郡。
西晋,叶县属南阳国(公元221年,晋武帝封其子司马柬于宛,称南阳国),隶荆州部。昆阳初属颖川郡,泰始二年(公元266年),分颖川郡立襄城郡之后,昆阳改属建城郡,隶豫州部。
东晋十六国,晋成帝咸康二年(公元336年),省襄城郡,昆阳复归属颖川郡。叶县屑荆州南阳郡。  
南北朝时期,南朝刘宋元嘉二十六年(公元449年),割荆州之南阳郡、襄阳郡为雍州,叶县属雍州南阳郡;大明元年(公元457年),废叶县。
北魏时,复置叶县。太和十三年(公元489年),于叶地置郢州,不久废州改为南中府,叶县属之。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又于叶县南部置建城郡,领县二:赭阳、北方城。景明末(公元503年),罢建城郡,置戌。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置河山县,属广州(今鲁山)鲁阳郡,兼有高阳县境(今平顶山至首山一带)。魏孝明帝孝昌中(公元526年),又于叶置襄州,叶县属之。永安中(公元528年)于昆阳置汉广郡,昆阳县属之。
东魏孝静帝天平初年(公元534年),废南中府,置南安郡,属襄州,领有南安、南舞、叶、南定四县。公元538年以后,西魏两次夺得襄州。其间,叶县属建州南安郡,河山县屑广州鲁阳郡。公元549年,襄州再次被东魏夺回,遂改南安郡为定南郡,叶县属定南郡。
北齐建立后,复置襄州,叶县属襄州。省昆阳置汝坟县,以汝坟为汉广郡治。公元557年,北周灭北齐后,废襄州,置南襄城郡,叶县属南襄城郡;改定南郡为定南县,不久,定南县亦废。
隋朝,开皇初(公元581年),废南襄城郡。开皇末,叶县曾一度改名澧水,旋又复原名。大业初(公元605年),废定南县入叶,废河山县人襄城。叶县、汝坟两县均属豫州颖川郡。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于叶置叶州。次年,叶州废,叶县改属北澧州(州治在今方城县)。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废汝坟;八年(公元634年),北澧州废,叶县属鲁州(今方城县)。不久,鲁州废,叶县改属许州。开元四年(716年),析唐、许二州之属邑,于方、舞、叶三县间置仙州,领有叶县、方城、西平、舞阳;襄城五县。开元二十六年(738年),仙州废,叶县属河南道汝州临汝郡。大历四年(796年),复置仙州,又于叶境内析置仙凫县,叶县、仙凫县均属仙州。次年二月,仙州、仙凫惧废,叶县仍属汝州。
五代后梁时,叶县属许州。后盾庄宗同光二年(924年)十二月,叶县复归汝州。
宋代全国分十二路,叶县属京西北路汝州。
金代,天会十四年,伪齐阜昌七年(1136年)叶县由古城迁昆阳城,至泰和八年(1208年),叶县属南京路(初为汴梁路)裕州(州治在今方城县)。
元初,即叶县行随州事,就置昆阳为属邑。至元三年(1266年),罢州,并昆阳、舞阳二县入叶,叶县属汴梁路南阳府裕州,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设中书省后,叶县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南阳府裕州。
明朝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叶县属河南布政使司南阳府裕州。
清代叶县属河南省南阳府。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叶县属汝阳道。后道废隶省。民国二十二年,叶县属河南第六行政督察区(即南阳专署)。
解放后,叶县先属第五专员公署(在鲁山),后改属第二专员公署(在舞阳)。1949年2月,第二、五专员公署合并,建立许昌专员公署,叶县属之。
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叶县自许昌地区划出,改属平顶山市领导(同年12月1日正式办理交接手续)。 
【地形地貌】  县境内地貌西南高东北低,由第二地貌台阶边坡向第三地貌台阶过渡,呈阶梯状降低,依次分为浅山、丘陵、平原及洼地地貌区,分别占总面积的21%、25.3%和53.7%。两端相对高差580.4米。伏牛山沿县境西南边境横亘。桐柏山余脉自东南向西延伸在保安镇与伏牛山余脉对峙,形成有名的“南襄夹道”。南及西南部浅山区的海拔在200米—350米之间,最高峰为位于常村镇西部叶、方边界的老青山(即西唐山),海拔650.2米;北、中、东部为平原,海拔一般在80米左右,最低点为水寨乡的黄庄村,海拔69.8米,平均海拔85米。
【气候水文】 叶县处于中纬度地区,在暖温带和亚热带气候交错的边缘地区,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四季分明,日照充足。2016年平均气温15.2℃,与常年同期相比偏高0.2℃,正常。年极端最高气温37.6℃,出现在8月19日;年极端最低气温-14.2℃,出现在1月25日;年内日最高气温≥35℃的日数共出现23天,较去年偏少12天;日最低气温≤0.0℃的日数共计74天,较去年偏少4天。年总日照时数1916.4小时,年降水总量为723.7毫米,年无霜期日数264天,平均地面温度17.2℃,相对湿度73%。县境内河流均属淮河支流沙颍河水系,自北向南有汝河(叶、襄城两县界河)、湛河、沙河、灰河、澧河、干江河等6条河流。水资源丰富,河流年径流量13.8亿立方米,接纳自然水总量约12.4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资源量年平均约1.99亿立方米,60米以上地下水储量约33.97亿立方米。县境内沙河流量最大,年平均径流量9.4亿立方米,流域面积最广999.2平方公里,灰河流经乡镇最多,自西向东在县境内穿越8个乡镇,流长约42公里。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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